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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吉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3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3
截止日期:2020.11.26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ZB-CHDT*HX-****-**) *.招标条件 \t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施工(以下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吉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3ZB-CHDT7HX-2020-01)
1.招标条件
 \t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吉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施工(以下简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吉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为东南湖大路站—赛德广场站(含东南湖大路站、4号线改造、赛德广场站)区间工程交通疏解、管线改移、土建施工,施工工期共计1185日历天。其中东南湖大路站为岛式站台,有效站台宽14m,为标准双层、三跨拱顶直墙结构,采用一次扣拱暗挖逆作法施工;赛德广场站为岛式站台,有效站台宽23m,采用盖挖逆做法施工,附属结构采用明挖及暗挖法施工;东南湖大路站~赛德广场站区间工程,采用矿山法施工,区间左线全长841.968m,右线全长842.464m。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报告及报表),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3.1.8注册时间必须大于1年且与银行无经济纠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
4.2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网络发售形式。
4.3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631058041 )在汇款单上注明长春地铁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wbtaozi1983@126.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至wbtaozi1983@126.com。
4.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4.6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中铁十八局集团柳林宾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与招标网(https:///)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吉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部。 
地  址:吉林长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邮编:300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631058041
 
2020年11月2日


附件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SPT-01
商混
C15
 
764
长春甲方现场
王涛
运送至指定地点工区
到达施工现场
1000元
10000元
商混
C20
 
860
商混
C30
 
5798
商混
C30水下
 
9438
商混
C40P10
 
90150
商混
C45
 
3683
商混
C50
 
1685
合   计
-
-
112377.83
-
-
-
-
-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1803ZB-CHDT7HX-2020-01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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