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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3 标签: 贵州省招标 医院招标 药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3
截止日期:2020.11.03
地 区:贵州省
关键词: 医院 药品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临床用药需求,经“贵州省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了《贵州省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目录》。经医院研究决定进行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目录

   《贵州省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二、议价对象

   欢迎目录中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踊跃参与议价工作,并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合格资质,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议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务必确保议价对象为该企业产品的全权代表,对所有操作负责。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变动,按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四、议价方式

   依托“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gzyc.gzsggzyjyzx.cn:8020/),采用网上议价方式进行。本院组织二个议价组分别与对应的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五、议价时间

   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5:00。

   六、议价流程

   (一)议价的发起。议价组在议价工作开始后,向目录中的相应投标人发出议价邀请(议价序号从低到高的顺序发起议价)。

   (二)投标人的报价及议价组的还价。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药品质量、临床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接受投标人报价则议价成功,不接受投标人报价的议价组可进行还价,并给出还价原因,议价组在进行第一轮还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议价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人接到议价组的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就议价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接受则议价成功,不接受则可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和阐述,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每个议价产品,投标人和议价组均有三轮报价及还价的机会。

   经三轮议价后,议价双方价格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成功。不能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失败。

   七、入围规则

   议价双方议定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的最低挂网价格。议价产品在全国均无挂网价格的,议价组可以与同一议价分组号下其它产品的最低挂网价格作为参考;若同一议价分组号下无其它产品的,可参考同企业其它规格、剂型、包材产品的价格差比作为参考,上述两种情形均没有的,可由本院药事委员会根据企业报价进行议价。

   若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的,本院将按就低原则实时进行调整。

   八、议价结果的公示、确认及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议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网上申(投)诉。在申(投)诉处理完毕后,医院和投标企业将再次在平台上对已议价成功的品种的议价结果进行双向复核确认(双向复核时间由平台公布),再择期对议价结果进行正式公布。

   九、其他事项

   (一)各投标人必须按照网上通知的议价时间,准时参与议价谈判,投标人未能按时参与议价谈判的,所涉产品将失去议价资格。

   (二)各投标人及其议价对象全权代表,请慎重报价、议价,若议价成功,将不接受调高产品价格、撤销或废标,并在双向确认规定时间内企业未进行确认或拒绝的,无其他特殊原因的,影响本院议价工作,视为恶意议价,将纳入不良记录。

   (三)议价过程中,投标人必须结合议价产品的生产成本如实报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报价格为本院的采购价格(货架交货价格),应包含配送费用、储藏运输费用、所用税费等。如果出现低成本报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围的,一经查实,该投标人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本院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四)采购周期内,所有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投标人或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议定价格保证议价入围产品在我院持续供应。否则,该投标人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我院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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