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9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的有效证明材料。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5人。
1) 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如负责人***
2) 本项目拟投入该项目其他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名(包含两名专职配送人员)。
(4)其他服务承诺:
1)参选须在项目所在地有200㎡或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或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200㎡或以上的经营场所。
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全部食品食材购置食品安全保险或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全部食品食材购置食品安全保险。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5)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
2.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
2.5参选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