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LSH02220420201102-000-001 |
---|---|
加入日期: | 2020.11.03 |
截止日期: | 2020.11.26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中国石油吉化(**)分公司**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烟囱标段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GGC-****-W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吉化(**)分公司**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 |
关键词: | 烟囱 容器 |
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烟囱标段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GGC-2020-WZ-0018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烟囱标段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拟采购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烟囱标段,详见招标范围明细表;
2.3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2.4交货期: 2021年6月30日前,车板交货;废酸再生装置玻璃钢塔、容器、除雾器及烟囱标段全部合同内物资及资料交付。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装置内。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装置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以先到为准。供货商应明确规定所供货物在现场安装前存放和保管的要求和条件。
2.7最高投标限价:410万 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HSE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2.投标人方应具备设计、生产制造能力,应为有能力自行完成玻璃钢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安装单位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 “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以网上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投标人设计并提供的中国境内(2009年-2019年)硫酸装置上与本订货范围内同类设备、同等规格且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玻璃钢供货业绩。(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开车验收证明;应标明所供产品名称、规模、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需提供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
6.参与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41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开车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需单独报价,两年备品备件不计入总价中)。
8.投标人近十年(2010年-2019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付款条件: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20%作为主材到厂款,50%作为到货款, 10%作为质保金。
12.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1-03 16:00:00至截止时间 2020-11-09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0-11-26 08:5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 2020-11-26 08:5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
电 话: 0432-63903484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