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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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30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贡江镇红峰村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施)招字〔****〕第***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贡江镇红峰村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于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
关键词: | 设计 |
于都县贡江镇红峰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于都(施)招字〔2020〕第04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贡江镇红峰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于发改审字〔2020〕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于都县贡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总投资额300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29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拓宽改造、沥青罩面8.6公里,溯溪步道1701㎡,登山游步道7910㎡,游客服务中心改造250㎡,溯溪步道小桥5座,景区路口改造2处,停车场改造20000㎡,公厕改造100㎡,休闲驿站5处,旅游标识标牌1项,民宿改造10处,游泳池2处。
2.2 建设地点:于都县贡江镇红峰村。
2.3 招标范围:于都县贡江镇红峰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1)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3)施工部分:完成第(1)条设计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2.4 计划总工期:计划工期为2020年 12 月 16 日至2021年 10 月 11日,共30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其中:
设计工期:2020年 12 月 16 日至2021年 1 月 14 日,共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2021年 1月 15 日至2021年 10 月 11 日,共 27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5.2 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5.3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设计负责人***
3.3.2 施工负责人***
3.3.3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
3.7 外省进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8 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30日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五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8.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8.2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于都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
8.3 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县贡江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邱雨
地 址:于都县贡江镇长龙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熊靖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 10 栋 7 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