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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14标段项目电热风幕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3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和浩特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安装工程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3
地 区:呼和浩
内 容:*.招标条件 中铁**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电热风幕安装工程已具备专业分包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
关键词: 施工招标 安装工程 轨道交通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14标段项目经理部电热风幕安装工程已具备专业分包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14标段西起艺术学院站,东至停车场(不含),长12.1km;工程部分为明挖地下车站(艺术学院站、东影路站、内蒙古展览馆站、乌兰恰特站、市政府站、呼和浩特东站、后不塔气站),部分为高架车站(什兰岱村站、白塔西站、坝堰村站),共计十站十区间。

2.2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13、14标段电热风幕安装工程设计图纸所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顶拆除、安装,桥架安装,电缆敷设,电热风幕安装,搭拆脚手架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计划2020年12月12日开工,2021年1月20日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金额 711817.06元,税金:21354.51元,含增值税价格:733171.57元 ,税率3%。

2.5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人的分包合格名录内。

3.2“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并具有机电设备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从事类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经历,可参与投标。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4.投标人评标办法

4.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4.1.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4.1.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4.2.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4.2.2、二次谈判、质疑澄清对象的确定:按唱标结果,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进行约谈或二次报价。二次约谈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

4.2.3、对有效报价按二次约谈报价结果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清标,清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不改变二次约谈报价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结果为最终确认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低者(排名第一者)为最优报价,得70分;次低为第二名,得65分,以此类推每降低一名,减5分。

4.2.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2号楼32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购买,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打款时注明:呼市地铁项目13、14标段电热风幕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电汇至以下账号,电汇时一定注明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14标段项目经理部电热风幕安装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4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号:0555000104001101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至2020 年11月24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开标日期2020 年11月24日10时30分。

6.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323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2号楼323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1346553740@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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