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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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招标代理: |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大冶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城*管理执法局的顶坜垴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秒前(**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冶招[****]***号 项目名称:顶坜垴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
关键词: | 垃圾转运站 转运站 |
项目概况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顶坜垴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冶招[2020]361号
项目名称:顶坜垴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件:人民币325万元,报价超出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详情界面的网站截图),如现场查询无结果或不符,取消其投标资格。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6.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7.涉及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中的土方、附作物及构造物赔偿以及其它工农关系协调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1月 4日至2020年11月10日23时止,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08时30分开始接受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现场安排,在开标室等候资格审查及最终报价,不得随意进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
2.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大冶市观山路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