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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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6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鹏辉物流运输项目(试运行)]采购人为[**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从鹏辉工厂提货至指定地点的装、运、卸等物流运输服务,服务期限为*个月,预计金额在***万以内(含税)。】 二、 单一来源采 |
[珠海鹏辉物流运输项目(试运行)]采购人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从鹏辉工厂提货至指定地点的装、运、卸等物流运输服务,服务期限为6个月,预计金额在600万以内(含税)。】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通服中通通信[2020]24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采购方式中第二十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参选或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五)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
(六)在新拓市场中,在业务体量不清或交付资源不足等背景下,为实现交付能力快速部署,需要定向引入合作伙伴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定向合作期一般不超过1年。
(七)在既有市场中,为优化供应商格局而引入新供应商,且需要通过采用试运行方式对其交付能力进行考察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试运行期一般不超过1年。
(八)在既有市场中,对原有合作内容进行部分延伸或增值的业务。
本项目适用于第(六)种情形,属于新拓市场,在业务体量不清或交付资源不足等背景下,为实现交付能力快速部署,需要定向引入合作伙伴的情况,定向合作期在1年之内。
】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广州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shangzc@chinaccs.cn
地址:***
邮编:310014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