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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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4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欧洲(瑞典)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C**厂房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欧洲(瑞典)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C**厂房空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展与改革局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合创资产管理有限 |
关键词: | 空调 |
招标公告
海宁欧洲(瑞典)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C01厂房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欧洲(瑞典)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C01厂房空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以2019-330481-39-03-8045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长安镇(高新区)安澜路南侧、新潮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100万元。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1943.1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67.58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空调系统工程,共104台。其中室内机68台,室外机8台,风机盘管28台;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确保与土建施工单位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生产厂商或者经销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如经销商投标的,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书);
3、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
7、所有投标产品的空调箱、风机盘管、多联机、风冷螺杆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空调箱、风机盘管、多联机、风冷螺杆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11 月 03 日 至2020年 11 月 24 日 09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合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0年 11 月 03 日
附件: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企业资质 |
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生产厂商或者经销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如经销商投标的,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书); 3、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所有投标产品的空调箱、风机盘管、多联机、风冷螺杆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空调箱、风机盘管、多联机、风冷螺杆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 (允许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 |
2 |
项目经理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提供复印件)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5 |
不良记录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
6 |
企业信用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7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所有证明资料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的,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