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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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 *.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
项目概况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14:30-15:0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LGCG2020164156
2.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646969663 |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内容 |
注:附件内容详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本项目招标公告。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 cgzx.sz.gov.cn/),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cgp.gov.cn/)
② 深圳市政府采购(http:// cgzx.sz.gov.cn/)
③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