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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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河北省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工业水量监测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监控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1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KT-2020-A007
项目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工业水量监测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监控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20000元
最高限价:820000元
采购数量: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工业水量监测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监控1批;
采购用途: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工业水量监测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监控,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技术规范及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
3. 2020 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 2020 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供应商所投遥测终端机(RTU)须具备“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遥测终端机检测报告,遥测终端机(RTU)所有功能码必须通过《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符合性测试。
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现场由采购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10. 单位负责人***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 2020年11月5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
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
售价:0元/套。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1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 开启
时间: 2020 年 11 月1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供应商自行解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0 年 11 月1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第一开标室。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0 年 11 月1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第二评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
备注:
1. 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若因供应商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谈判,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秘钥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咨询电话17736285662。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谈判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谈判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谈判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评审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2.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取,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为取费基数,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内取费基数为 1.5%,中标金额 100 万元-500 万元之间的取费基数为 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