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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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4 |
招标代理: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吴山村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吴山村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已经***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备案代码: ****-******-**-**-******,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苕溪光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
吴山村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吴山村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备案代码: 2020-330522-44-03-170702,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苕溪光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租用优果(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630块光伏板的单晶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并网发电后质保期内保修及维护管理等全部内容;屋顶面积约为2500㎡(预估装机容量为252 KW),具体技术要求、用途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地址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价约99.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工期要求
30日历天,项目在发包人下达书面订单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并网验收需在试运行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必须满足整个项目进度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承包人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经营范围具有光伏电站维护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须提供投标前三个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维护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维护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1、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具备安全C类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4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苕溪光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和平镇吴山村 地 址: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
邮 编: 313103 邮 编: 313103
联 系 人: 刘长云 联 系 人***
电 话: 13625822156 电 话: 0572-6067962
传 真: / 传 真: /
长兴苕溪光伏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