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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2 标签: 河南省招标 特种车辆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2
截止日期:2020.11.06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 ***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人民法院委托,就***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
关键词: 特种车辆
 
招标公告正文

               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0】 197 号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038   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472900 元

6.采购内容:3台巡回审判特种车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9.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0.包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资料其中之一:1、类似项目供货合同或协议;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当日)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2、谈判文件下载时间:报名开始至谈判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谈判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谈判小组查找核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人工具箱,详见2020年6月23日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2020.6.23)和投标人(2020.6.23)工具箱的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6 日9时 00分;

5.2、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谈判签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有关信息

6.1、谈判时间:2020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6.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12 开标席(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6.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 11 月 6日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6 日11  时 00  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七、特别声明

7.1 在该项目谈判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7.4 成交候选人存在本声明7.1、7.2、7.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公告中“七、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八、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代理机构: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督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11  月 2  日


相关附件 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已固化]-人民法院.g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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