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参选)、自然人。
(二)如因股权变更、拆分等原因,原公司股东注册成立了新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可继承股权变更前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合作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三)参选人经营渠道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参选人与安徽移动开展紧密合作,所经营的渠道之一在2019年度安徽移动公司星级评定达到三星及以上星级。
(2)参选人所经营的渠道属性为个体经销商或本地、省内连锁渠道的,需有渠道与安徽移动合作连续运营满6个月。
(3)由装维运营合作单位员工参与招商的,需从事安徽移动装维运营工作不少于6个月。
注:以上(1)、(2)条款均需提供有效期内与安徽移动及下属分公司合作协议复印件,第(3)条款应出具装维运营合作单位证明、与装维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非装维人员参选人应拥有安徽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参选人承包进驻安徽移动自建或租赁的门店也计在内),参选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与安徽移动及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合作协议。装维人员参选人本条款不限制。
(四)资格后审否决条款
(1)参选人经营的任何一个渠道,在2019年1月-12月期间发生养卡套利或19年9月-20年3月期间垃圾短信号码放号量10个及以上违规行为,被安徽移动省公司文件通报3次及以上的。
(2)参选人经营的任何一个渠道,在2019年下半年与安徽移动合作过程中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严重不良记录包括:2019年7月至今,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确因经销商原因造成的负面舆情事件、因违规经营被区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因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业务不知情定制管控、不良信息管控等“十条禁令”要求,被国家工信部、集团公司或省通信管理局通报的。
(3)参选人在招商应答过程中围标被举报且查实。
(4)各参选人须在商务报价表规定的基准值上进行报价,低于基准值,视为应答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