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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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5 |
地 区: | 金华市 |
内 容: |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移动执法终端的在线询价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终端设备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 |
关键词: | 手机 |
项目名称 | 关于移动执法终端的在线询价 | ||||
询价单编号 | 32020103071935589 | 采购目录 | 终端设备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11-02 16:03:5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11-05 15:00:00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498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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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 | 1、华为/Huawei 华为 HUAWEI Mate 30 Pro 5G 2、三星/Samsung Note20 3、苹果/Apple iPhone11Pro |
83台 | 498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金华市 婺城区 西关街道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9号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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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 8 ‰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此次采购交易,并要求供应商支付采购总额 5%的违约金。 2、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采购总值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负责赔偿。 |
商务要求 | 1、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采购需求: 1、 (8G+128G)以上全网通终端:运行内存(RAM):8GB及以上,机身内存(ROM):128GB及以上,,屏幕尺寸6.53英寸。前置:3200万像素及以上(f/2.0光圈,支持固定焦距)+3D深感摄像头;后置:后置超感光徕卡电影四摄:4000万像素电影摄像头及以上(超广角,f/1.8光圈)+4000万像素超感光摄像头及以上(广角,f/1.6光圈,支持OIS)+800万像素长焦摄像头及以上(f/2.4光圈,支持OIS)+3D深感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电池容量4500mAh及以上(典型值):NFC:有。 2、设备必须能与采购方的执法办案系统相融合,满足执法办案需求,并需满足保持现有的移动号码和虚拟网套餐不变,要求免费提供12个月及以上终端设备附带套餐(金华地区移动套餐:包含流量20G/月/只;语音300分钟/月/只), 以保障日常基本工作需要。为保证服务质量,限定本地企业参加本次询价。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 8 ‰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此次采购交易,并要求供应商支付采购总额 5%的违约金。 4、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采购总值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