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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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湖北省 |
【项目概况】
恩施市清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三栋2单元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ES2020-0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0-314-00016
3、项目名称:恩施市清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75(万元)
6、最高限价:87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PPP项目包涉及污水、供水、水库建设、生态修复、河道清淤及沿线护岸整治、截污纳管、城市防洪、道路桥梁及部分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项目包含存量项目约11.5亿元,新建增量项目约32.3亿元,总投资约43.8亿元。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项目前期咨询(各新建增量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包总可行性研究)、PPP项目咨询、存量项目移交咨询工作、PPP项目第三方监管(含绩效考核)、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项目前期咨询:完成各新建增量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包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 PPP项目咨询:
①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②完成本项目PPP运作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工作;
③完成本项目PPP运作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④编制本项目PPP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和核心边界条件等;建立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为本项目结构设计和核心边界条件设置提供数据支撑并依据测算结果对PPP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调整;
⑤根据经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协助编制本项目全套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竞争/投标须知、资格审查与评审/评标办法、PPP项目合同草案等;
⑥协助采购人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
⑦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⑧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⑨负责完成本项目进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的入库工作。
(3) 存量项目移交咨询:开展项目存量资产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存量资产移交建议书》,协助甲方关于本项目《存量部分移交备忘录》的签署,提供存量资产移交相关的法务、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4) PPP 项目第三方监管:
①准备阶段的咨询工作:招标人与社会投资人的合同评估(PPP 框架协议、PPP 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融资方案审核、招标人运行机制及制度建设、审核存量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单个项目开工前对运维成本及运营收入进行评估及复核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②建设期监管工作:建设期绩效考核(含增量项目和存量项目)、风险动态跟踪及风险防控体系审核(包括若单个子项目超出可研批复额,两评一案等合规性手续,并取得区级相关部门的批复,确保项目符合国家PPP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不被退库等);
③项目运营阶段咨询:运维成本评估、运营收入评估、可行性缺口补助合理性评估、协助政府维持项目在库所需资料及相关报告文件、运营期绩效考核。
(5) 造价咨询:根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完成新建增量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并配合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包含建设期(含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和运营期(含移交期),其中建设期:约 3 年,以实际建设期为准;运营期:新建项目为3 年,存量项目为6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本次采购不涉及);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总负责人***
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在投标人注册,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咨询负责人***
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在投标人执业,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造价负责人***
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注册,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三栋2单元102室
3、方式:
现场获取。持报名登记表(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三栋2单元102)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大桥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三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8-89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