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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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招标业主: | 济宁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勤务大队采购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吴泰闸路**号(******交通警察支队)联系方式:****-*******(******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分公司地址:**省 |
关键词: | 停车场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文件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了;1.2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时段内纳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1.3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意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服务范围;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 3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