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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海关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2
截止日期:2020.11.10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受采购人委托,***********就****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XB 项目名称:****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
关键词: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象山海关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日

受采购人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象山海关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202010944XB

项目名称:象山海关口岸公共卫生专项项目

二、采购名称、数量、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摘要

1

序号1-1:生物安全柜

1

22.0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1-2:负压担架

1

序号1-3:高压灭菌锅

1

序号1-4:86度超低温冰箱

1

序号1-5:B级防护服

1

序号1-6:生物安全运输箱

1

序号1-7:超低容量喷雾器

1

序号1-8:升降式紫外线消毒车

1

序号1-9:臂筒式血压计

1

备注:供应商应对子包1中的序号1-1至序号1-9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5购买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5.3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方式,不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供应商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鲍顺翱  联系方式***

5.4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等,造成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6.3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启过程,届时如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启活动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6.4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

6.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束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象山海关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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