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5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17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是指广告类业务,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广告印制、宣传活动类型之一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合同;
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5万元及以上业绩。(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4人:
1) 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参选人拟派专业策划、设计人员1名,具备2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3)参选人拟派现场工作人员2名,配合现场人员进行促销和咨询业务工作;
注: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
(4)服务响应承诺:
1)参选人对需求单的应急响应能力;承诺自派单起12小时内响应提供服务策划方案,如需求方需面谈会议,承诺2小时内到达会场。
2)参选人在服务区内有办公场所或承诺中选后半个月内设置办公场地,已有办公场所的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参与本项目现场人员均具有保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或承诺中选后参与本项目现场人员均有保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
4)如遇户外大型活动承诺各区域人数配备不少于5人(不含礼仪)。
(5)样品提供要求:
1)要求参选人在应答文件截止递交之时提供4项样品(样品详见分项报价表中的名称规格型号),逾期不接收,作否决处理;
注: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按照比选文件中第三章的评选办法进行的符合性审查;若中选,参选人样品将留存需求方仓库,为后期供货货品做比对,合同履行完毕后将全部退还,并作出承诺。其他未中选供应商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联系退还(若需邮寄邮寄费用自费)。
2.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
2.4参选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