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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财政局大冶市财政局办公楼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2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2
截止日期:2020.11.17
招标代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湖北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冶市财政局办公楼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招[2020]358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冶财采计备【2020】0297号

3、项目名称:大冶市财政局办公楼配电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1662(万元)

6、最高限价:45.1662(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冶招[2020]358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财政局办公楼配电工程
3.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财政局办公楼。
4.项目的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项目的最高限价:451662.00元。(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
7.项目的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8.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9.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并承诺通过供电相关部门验收送电,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缺陷责任期:1年。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四级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之日前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5万元(含45万元)或以上规模类似业绩(以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
5.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
7.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和社保网站截图)】。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及评标专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认定为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须满足《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冶人社发[2018]35号)的相关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3、方式:

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应予废标。供应商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财政局

地   址:大冶市湖滨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七里界向阳社区3栋1单元9楼8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99598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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