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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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供销社拟向社会招标物业*场价值评估服务,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谨邀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供销**社系统物业租赁*场价值评估。 二、委托服务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负责对上述单位 |
关键词: | 租赁 |
荔湾区供销社拟向社会招标物业市场价值评估服务,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谨邀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荔湾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物业租赁市场价值评估。
二、委托服务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负责对上述单位物业租赁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1年。
四、提交资料
1、评估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房地产估价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3、项目报价函。
4、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并以纸质版形式密封好报送到荔湾区供销合作社2楼业务科。
五、项目报价
报价明细表
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评估费(元/宗) |
备注 |
房 地 产 |
200以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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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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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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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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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以上 |
六、服务承诺
1、在规定时间内选派胜任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评估人员。
2、坚持高效的服务和承诺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评估任务。
3、承诺在评估过程中,按合同中规定的评估内容进行评估,并出具高质量的评估报告。
4、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机密。
七、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00)
八、确定评估机构方式
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定,提交区供销社集体研究决定。
九、提交地点和联系人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荔湾区信义路196号2楼业务科),何先生收,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