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项目
采购公开征集意见
0722-206FE3002SZF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要求,现将光明区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项目(征集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请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供应商于2020年11月5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现场提交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
意见与建议要求
1.反馈意见加盖公章;
2.与反馈意见有关的法律依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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