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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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苗大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一标段施工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苗大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交通运输局苗大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苗大线任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一标段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苗大线任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临城县交通运输局苗大线任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0】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苗大线。工程概况:改建苗大线任县矿至盘石段大修工程,路线全长1.883km,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路面结构拟采用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9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最高限价:5001545.77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6)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03 00:00 至 2020-11-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1-23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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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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