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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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边境管理大队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闽江路**号(闽江路与南直路**)华鸿国际中心*号楼(写字楼)**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 |
项目概况
塔河县边境管理大队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93293
项目名称:塔河县边境管理大队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混煤300吨,水洗块160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在“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例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资料及本公告第二条中要求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第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写字楼)25层第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