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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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质检部用防爆取样车采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海湾化学有限公司 地点:******泊里镇港丰路**号 项目名称:质检部用防爆取样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WZB-***********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 |
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质检部用防爆取样车采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项目名称:质检部用防爆取样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WZB-20201102109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具有该类型设备开发设计、制造能力的著名专业生产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方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方须具有2011年1月1日至今能力相似及以上的防爆取样车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合同复印件)及由相关用户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如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采用该工艺技术的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至少有十套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5.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6.生产厂的投标方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授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20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6日16时30分,每天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也可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邮箱haijing_zb@163.com。
1.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或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4.代理商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时2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恕不接受。
六、答疑、澄清及其他文件联系邮箱:haijing_zb@163.com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haijing_zb@163.com
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