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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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地 区: | 浙江省 |
(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龙游大队食堂伙食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LQZ2020-19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预算价 (万元) |
1 |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龙游大队食堂伙食配送项目 |
1年 |
1.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目前有大小食堂2个(龙游县龙翔路459号1个,龙游县十里铺城东中队1个),食堂就餐人数约70人。 2.采购内容: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鲜活水产类、冻品类、豆制品类等主副食类的统一配送和定点供应。 3. 服务期限:1年。 |
80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查询记录为准】。
3、特定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2)具有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未列入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大厦1#楼13楼1302-9)。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表发送至296899652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30分00秒。
八、投标地点: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大厦1#楼13楼1302-9)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十、本公告发: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十三、联系方式***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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