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凯月楼餐厨垃圾降解中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号龙晖大厦13A层03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内容: 1.1采购内容:凯月楼餐厨垃圾降解中心设备设施采购;1.2数量:1批;1.3采购预算:人民币92.88万元;1.4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 采购货物和技术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报价供应商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 1、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www.gddingxin.com 网站下载。 2、邮箱领购磋商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dingxin@163.com,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号龙晖大厦13A层03房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号龙晖大厦13A层03房
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号龙晖大厦13A层03房
发布人: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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