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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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招标代理: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岭山镇鸡翅岭股份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及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项目编号: XSDDG******* * 项目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股份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及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编号: XSDDG2020033
2 项目名称: 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及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项目
3 采购预算:
序号 |
内容 |
单个预算金额 |
数量(套) |
总预算 |
1 |
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制作安装 |
¥380003.08元 |
1 |
¥380003.08元 |
2 |
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 |
¥315475.44元 |
1 |
¥315475.44元 |
合计 |
¥695478.52元 |
注:投标报价均不能超过是单个预算、总预算,超过预算,投标无效。
4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及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单位负责人***
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 日至2020年11月 6 日(共5个工作日)。
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 日至2020年11月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卡布斯国际广场B座1805。
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200元。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0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11月 23 日下午14:30至15:00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 日下午15:00
12 递交招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卡布斯国际广场B座1805。
13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4 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所有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村公告栏及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xsd.cn/)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序号 |
包组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1 |
大岭山镇鸡翅岭莞香(女儿香)牌坊及生态园入口牌坊制作安装项目 |
¥13,000.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b)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3)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或除银行以外形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a)投标保证金以如下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44274101040006939
开户行: 农行东莞东城御园支行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6 其他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7 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0769-22685261
联系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