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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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4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人民检察院_机房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 |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机房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C[2020]7258(采购计划编号:[2020]3406)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机房设备(二次)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内:814791.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机房设备(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814791.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调试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4、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7、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2020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7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