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1.02招标公告 > 2020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

2020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衢州市招标 渠道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2
截止日期:2020.11.11
地 区:衢州市
内 容:****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 交易公告 我单位***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定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花园东大道***号*楼)电子显示屏公告的本工程开标厅确定“****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承包商。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本次招标范
关键词: 渠道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

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定于2020年11月11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 电子显示屏公告的本工程开标厅确定“2020年乌引渠道冬季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总干渠砂石路修复、道路平整、总干渠底板破损修复、浆砌石挡墙修复、济源溪排涵清淤等内容,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预算价为44.3193 万元,最高限价44.3193 万元。

2.交易资格要求

2.1承包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水利三级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项目技术负责人***

2.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2.5近三年内(报价函递交时间往前推)承包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

2.6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应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

2.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经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的企业,才可参加浙江省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3.承包商报名及报价资料的获取

3.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3.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

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200102/d93f8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3.3承包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免费下载报价资料。

4.交易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发包人予以拒绝。

4.2缴纳方式

承包申请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承包申请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4.3.1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报价文件的,没收交易保证金;

4.3.2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4.3.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4.3.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4.3.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5.1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30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11月11日8:30-9:30时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交至工作人员;浙江省外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其递交的报价文件。

5.3承包申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不少于一份(含一份),递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1)报价文件封面;

(2)报价函及报价函中要求递交的复印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单 价 计 算 表、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

5.4承包申请人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6092 元,安全施工费不得未作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6.承包商的确定

6.1企业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报价在最高限价 443193 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6.3评标办法(100分):

(1)评分范围:所有在最高限价以下的承包商报价进入评分范围。

(2)最佳报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评标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佳评标价经计算确定后,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评分过程中保持不变。

(3)承包商报价分的确定:

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

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分上扣2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分上扣1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6.4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的报价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承包商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如排序第一的承包商报价文件经审查,其承包商交易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人员社保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或存在交易公告中规定的被发包人拒绝的情形的,则按报价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6.5报价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总价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准,调整单价。

6.6候选承包商公示期1日,公示结束后10日内成交承包商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7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7.合同主要条款

7.1合同方式:本合同的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7.2变更的估价原则:

因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7.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7.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按第专用合同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2.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按审定预算价编制相关规定及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预算价中计算标准,尚未发布除税信息价的建设工程材料,按财税部门公布对应的材料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和浙建站信〔2016〕25号通知确定的除税信息价计算公式,结合发布的含税信息价计算除税信息价)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预算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审定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审定预算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中,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

预算价编制相关规定及编制依据:

《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浙水建[2012]49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调整、《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参考衢州市2020第10期“造价信息”公示的建安工程一般常用材料价格信息。

(2)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

7.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80%,结算经中介机构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100%。

7.4违约责任

7.4.1承包人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扣500元人民币/天作为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达10天,扣合同总价的 2%作为违约金,且有权终止合同。

7.4.2 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 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 5 万元。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

7.4.3项目技术负责人***

 

 

附:(1)报价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

   (3)图纸(在附件中下载)

      

 

 

 发包人: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洪  电话:***

 2020年11月 2 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