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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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5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病媒生物防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 |
项目概况
2020年瓯海区病媒生物防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Y-2020102801
项目名称:2020年瓯海区病媒生物防制
预算金额(元):4007000
最高限价(元):4007000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瓯海区病媒生物防制药械和消杀服务经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0年瓯海区病媒生物防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具有卫生行政部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投标人所投的灭鼠消杀药品应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投标人所投的灭鼠消杀药品应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方式: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各位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温州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要求,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有意向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详细操作及流程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3.其他事项:(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温州市括苍西路20号1号楼5楼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11.2定稿)2020年瓯海区病媒生物防制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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