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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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9-105-0047
项目名称: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年共541903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0692-209CZS760078;采购申请表编号:工贸(20)0052
3.2项目内容: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使用单位:中山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中心,详见用户需求书。
3.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份内容投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投标文件内容相同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采购代理编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4项目服务期限:3年(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采集样品后9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提供监测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3.5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3.6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采集样品后9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提供监测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单位负责人***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政府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有环保类的检测内容)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须有环保类的检测内容)。(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其附表核查,没有原件的为无效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投标人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后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标书款支付方式转账或网上支付(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账号:760900017710108)。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6.2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6.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
6.5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成功划达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6.6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