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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01 标签: 河南省招标 驻马店市招标 正阳县招标 烘干机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01
截止日期:2020.11.05
招标代理: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正阳县
内 容:公告 ***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XZ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关键词: 烘干机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
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20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XZZB20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正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2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11月0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9号楼707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正阳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正阳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144

2.项目名称: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5000元;

5.最高限价:45000元;

6.采购需求:正阳县人民医院烘干机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7.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8.质   量:合格;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日08时30分至 2020年11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9号楼707。

3.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9号楼707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5日下午15时3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正阳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20年11月5日下午15时30分在正阳县人民医院门诊12楼会议室开始,谈判代表必须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4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正阳县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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