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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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〇年十月 **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经过**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 |
关键词: | 设计 |
广东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〇年十月
广东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经过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20-440115-59-03-010630)批准,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东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群结村横沥工业园正安街与冯五顷东街交界处东南侧(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项目包括5万吨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车间、办公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间、充电间等。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为二期工程的5万吨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办公综合楼工程,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10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工程规模: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项目包括5万吨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大米加工车间、办公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间、充电间等。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为二期工程的5万吨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办公综合楼工程,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100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39.6米,最大跨度超过8米。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负责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移交、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1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或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签审、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全过程现场设计服务等,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机电安装(电气、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门窗工程、给排水(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智能信息化设计(综合布线、各专业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公共/应急广播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能源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等)、储粮工艺、幕墙、市政、室外管线、道路等工程专业设计;
(2)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的规划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建筑单体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配合发包人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如需要)。
(4)设计单位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全过程现场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编制限额设计指标,并按招标控制价实施限额设计。包括超限后的设计修改或设计调整工作。施工图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的需求,对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效性负连带责任(具体详本公告见3.2款第9项约定)。
(6)此项目为分期开发,本次设计需考虑与一期项目的整体效果。
3.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范围和批复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围墙等。
(2)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火灾自助报警系统、配电工程、室内照明、室外路灯照明工程、临时供电(红线范围内)、永久供电(红线范围内)等),给排水工程(含临时供水、消防栓给水、喷淋工程、永久供水(红线范围内)、排污接驳等),弱电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等。
(3)专业工程(供电、智能化、幕墙等)深化设计、安装。
(4)道路(含红线内的道路、路口接驳等)、市政给排水等工程。
(5)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6)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7)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8)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工作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按规定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负责预算、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及审计等工作,并对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及编制质量要求如下:
1)施工图批复后20天内,工程总承包方(含设计方)应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的,每延迟一天,违约金为2万元/天;
2)提交的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指定的咨询机构审核后,综合误率超过±5%-10%,违约金为5万元,综合误率超过±10%,违约金为10万元;
3)送审施工图预算中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每条清单项目造价5万元以上的,按该清单项目审核金额的10%为违约金。
4)施工图批复后超过30天未能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施工图预算,视为工程总承包方(含设计方)同意并认可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代其编制预算,其预算编制费从承包人的合同价中扣减支付;编制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的规定计取,该工期包含在施工工期(255日历天内);
5)经发包人指定的工程咨询机构对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结果进行审核,经编审双方、发包人共同确定审核结果;工程总承包方(含设计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盖章、签名),并作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同价格的依据。若超过10个工作日不确定,又未举证该审核结果存在重大遗漏与失误,则按国家相关确定,视同确认。
以上违约金均在当期应支付进度款扣除,并在最终结算价款支付时按审核后的工程造价剔除违约金金额。
(10)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等的配合工作。
(11)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供电验收、电梯验收等各项专业验收以及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12)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维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
(13)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3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1)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4、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009.687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57.8675万元,施工费用为 7851.820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1日0时 0分至2020年11月23 日11 时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 时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时 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
3、开标时间: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3 日11时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2)和《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该表中项目负责人***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4、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4.1及4.2)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如中标人为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必须包含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期间)社保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证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后续中标人以上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中各单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均不多于一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0.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可以调整预算及结算金额,但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2、本项目设计、施工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施工最终按实结算,设计费以固定包干价形式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下浮率。数值报价以元计,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任何一个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值。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
3、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概(预)算评审后,以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施工合同总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审核金额为准。
4、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质量、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
1.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设计标识/运行标识认证达到绿色建筑二星认证。
1.2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质量目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6)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2、工期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3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55日历天。
2.1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并经发包人同意方案后,2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不含工程概算。若方案审批周期较长,初步设计工期顺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2.2施工工期:25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2.3提交结算: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参照省财政评审的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十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5、前期服务单位: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允许上述前期服务机构依法参加本次投标及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将随本公告依法公开已经完成的成果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前期服务机构成果文件仅作为投标参考方案,各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方案设计。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
7、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申请人声明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新供销天润南沙粮食仓储物流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依法公开已经完成的参考成果文件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谭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仅填写各自企业全称及法人签字,其中设计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六、七、八、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仅限填写一家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施工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
(2) (设计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
关于资金落实情况的承诺.pdf
南沙二期招标公告.doc
南沙二期招标文件.doc
天润二期办公楼方案20201028.rar
天润二期楼房仓B方案20201028.rar
天润二期总图方案20201028.rar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关于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完成说明.pd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函.pdf
设计任务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南沙二期招标公告.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南沙二期施工合同.pdf
南沙二期招标文件.pdf
招标申请函.pdf
项目代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