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1 |
---|---|
截止日期: | 2020.11.25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浮洋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教学楼 学校 教学 |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审【2020】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浮洋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校园内西北面空地上。
2.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为建设教学楼一幢三层,配套水电、消防、避雷、智能弱电、室外路灯、排水系统、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等。总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占地面积413.1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95315.47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286709.40元。
2.5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含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等内容为准。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登记及投标时将网上核查)。
3.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3.3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7年至2019年)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7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的无犯罪证明(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单位负责人***
3.10本建设项目位于浮洋镇区内,且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因此施工单位不单需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还应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安全防护等问题。投标登记前由投标单位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登记资料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04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4.2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否则造成无法进行投标登记的责任及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文本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念浮路中段
联系人***
电 话:13903091413
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不用装订,并按要求盖章,该表格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
|
原件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
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
|
原件核查 |
|
|
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5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核查 |
|
|
6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
*** | 原件核查 |
|
|
7 |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9 |
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登高架设作业员、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员的相应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10 |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7年至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11 |
(1)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的无犯罪证明(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 | 原件 |
|
|
12 |
已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
|
原件 |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5、表中所列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的投标登记前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6、办理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附件二: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没有存在拖欠工农民工工资。
五、本单位一直以来未有发生过拖欠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现象。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
十、经我司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自行对现场踏勘后,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客观情况,诚意接受该项目投标报价建设,绝不反悔。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若查本单位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同意取消本单位投标登记资格;
2、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 人(单位公章): 招标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电话联系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资料经由驻业主单位的招标代理人员核对且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加盖公章确认该投标人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挂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