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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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4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BH********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二次已由 / 以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 核准,核准文号 |
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铁岭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BH202008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铁岭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二次已由 / 以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 核准,核准文号为 / , 建设单位为阜平县林发绿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铁岭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 阜平县林发有机果品基地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大道项目区、铁岭项目区、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
2.4 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二标段:林发有机果品基地后庄、刘家沟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第三标段:林发有机果品基地铁岭项目区水肥一体化项目。
2.5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期: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三标段均适用)
3.1 (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0 年 11 月02日9时30分至2020年 11 月 06日17时00分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并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后,视为投标报名成功。投标人需要在惠招标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平台提出。
4.2 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3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311-66187855 /785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含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24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平县林发绿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
地 址:阜平县阜平镇桥西街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与 东岗路交口东方观邸9-108号二楼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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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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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 15831273581 |
传 真:0312-7229512 |
传 真: 1583127358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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