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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铁塔2020年清河县开发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30 标签: 河北省招标 邢台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30
截止日期:2020.11.02
地 区:邢台市
内 容: 本比选项目为**铁塔****年***开发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BJCG-A*BX********,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
 
招标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为邢台铁塔2020年清河县开发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BJCG-A1BX20100701,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

清河县开发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主要为覆盖清河开发区全域的智慧城区工程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利用区域内的通信铁塔,在塔顶安装专业高清摄像机,实现清河开发区视频监控重点覆盖。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集成服务:提供视频画面8个。包括前端监控设备及配套的支撑系统,完成相应安装集成服务。

2、机房系统集成服务:为新增设备提供相应的显示、存储设备,并提供将前端视频画面投放到大屏幕的系统集成服务。

3、原有平台对接服务:提供与原有开发区综合管理平台对接服务,并实现完美兼容。

附:站点明细

序号

站址名称

经度

纬度

塔形

1

清河奥莱羊绒

115.680517

37.038426

单管塔

2

清河西环

115.632431

37.054031

一体化塔房

3

清河西水厂

115.652123

37.034792

角钢塔

4

李官庄

115.554771

37.031151

角钢塔

5

清河三官庄

115.616681

37.037221

单管塔

6

清河马厂

115.581347

37.027997

单管塔

7

清河菜园

115.605111

37.056944

角钢塔

8

清河马屯1

115.561111

37.051211

三管塔


本项目拟中标1个参选人。本项目比选估算额约17万元。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选金额执行完毕止。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3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网络截图证明http://www.gsxt.gov.cn/)

2.4 供应商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5 供应商应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支撑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标段/标段);(要求供应商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5)

(1)比选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比选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比选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参选人需要在评审过程中备查,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投标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657号306会议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李亚波,联系电话***

1) 公司介绍信

2) 标书款电汇底单(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3)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1)

5) 开票信息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2,作用为开具标书款发票)

6) 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开户许可证

如潜在参选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通过邮件形式提供如下证明文件购买:

1)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2)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1)

5) 开票信息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2,作用为开具标书款发票)

6) 营业执照扫描件

7) 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657号邢台铁塔公司306会议室,联系电话***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只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7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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