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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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5 |
招标业主: | 长春新区财政局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附件********资产评估定点采购项目(终稿****).doc 项目概况 *******资产评估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皓月大路****号李艳梅艺校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
关键词: | 资产评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0-088(BHZB-FW-202008065)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资产评估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李艳梅艺校一楼)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财政局资产评估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李艳梅艺校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0-088(BHZB-FW-202008065)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资产评估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完成长春新区政府机关本级及所属开发区的预算金额在35万元(含)以下的资产评估工作。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选择家数:合格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3.4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表即可)。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李艳梅艺校一楼)
方式: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李艳梅艺校一楼)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符合要求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5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
电 话:0431-81335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采贷工作部门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