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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短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30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30
截止日期:2020.11.12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代理: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项目概况 ********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短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CS)****ZF** 项目名称:********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短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209357893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CS)2020ZF3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短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名称

年度采购预算

(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短信采购项目

150

随着网上办税及移动端办税功能的推广普及,需要通过短信验证码及业务短信推送功能辅助纳税人“网上”、“掌上”办税。税收政策宣传、涉税提醒等服务和催报催缴管理措施也需要通过发送短信“非接触”向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合同短信费用完结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新疆税务局和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短信单价和实际短信数量,按月统计当月短信使用费。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合同短信费用完结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新疆税务局和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短信单价和实际短信数量,按月统计当月短信使用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2093578939@qq.com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见下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邮箱:2093578939@qq.com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在贵公司提供的邮箱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邮件内容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4.上传的资料1、2项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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