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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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司**分公司****年-****年信息化耗材打包定点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司**分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司**分公司委托,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公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1年-2023年信息化耗材打包定点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委托,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1年-2023年信息化耗材打包定点采购项目。
2.2、主要招标内容:优盘、存储卡、移动硬盘、移动硬盘盒、固态硬盘、笔记本硬盘、台式机硬盘、监控硬盘、台式电脑电源、显卡、内存条、光驱、光盘、鼠标、键盘、网卡、主板电池、移动电源、水晶头、成品电话线、网线、跳线、路由器、交换机、切换器、共享器、分配器、数据线、音频线、卡侬线、打印线、延长线、耳机、摄像头、监控专用电源、打印机、传真机、粉盒、碳粉、硒鼓、墨水等的采购(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表为准)。单价招标,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3、供应期限:3年(本次招标一招三年,供应商经甲方评价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2.4、供应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具体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保核心技术及售后服务到位;须在黔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在黔江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授权委托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可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在人员、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没有出现因质量问题被业主退货或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30 日至2020年 11 月 5 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城西六路老供销社3栋4-1)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接受远程报名,远程报名采取电子报名。采用此方法报名的投标人须将4.1项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彩色扫描和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