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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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5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小型工程*******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矶滩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矶滩乡人民政府 。决定对该项目按《***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采取摇号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小型工程*******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
招标公告
石台县小型工程石台县2019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矶滩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矶滩乡人民政府 。决定对该项目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采取摇号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型工程石台县2019年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矶滩乡)
2、发包价格: 开标现场抽取下浮系数,计算发包价格。
3、工程建设地点:矶滩乡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6、库类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要求:合格
二、备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1、备选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为石台县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小额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内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定项目经理(二建及以上建造师)须为企业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项目经理库中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司推荐5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须知
1、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15:30 时。开标地点为矶滩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备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并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2、报价制度及工程结算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⑵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开标现场抽取下浮系数,计算发包价格。
⑶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浮率,开标现场抽取下浮系数,计算下浮率)。
⑷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办法》及建质【2017】138号文规定执行。
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一正三副,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并加盖备选企业公章。
5、中标公告:中标人产生后,将在石台县政府中矶滩乡政府网(信息公开)栏http://www.ahshitai.gov.cn/SortHtml/1/Unit_305.html上公告。
四、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1、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须向以下账户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
开户银行: 农商行矶滩支行
收款单位:石台县财政局矶滩分局
账 号:20000075950266600000035
2、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三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前往矶滩乡政府项目办领取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五、其他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石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之规定予以处理。
2、请各备选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招标控制价》在摇号前自行核算,若有问题请在摇号前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备选企业核算不准确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六、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矶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七、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