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城市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壤检测费新河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CMA),资质认定项目涵盖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目; (5)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6)在上海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和实验室,以及与其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设施,关键设备设施全部自有;出具的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应;(7)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8)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检测方法标准体系要求的检测方法或技术规范;服务期内,接受区规土局及区环保局的监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壤检测费新河镇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7-19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20-80235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预算为52.27万元;投标限价为52.2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2)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60天
7、采购预算金额:522700.00元(国库资金:5227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9、最高限价:5227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30 14: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6 14: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人员证书;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5、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会员供应商证明材料(网页截图);6、投标人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公司已有2019年度审计报表的,提供2019年的,若还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提供情况说明及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表);7、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无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页面截图。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30 14:30:00至2020-11-06 14: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携带上述资料至广延路148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500元/本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9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19 14: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有数字签名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6、提交一正,四副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之用,当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该项目纸质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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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规土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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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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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2150 |
邮编:20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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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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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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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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