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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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31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港董家口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土建工程上部结构施工招标公告 拟对**港董家口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土建工程上部结构施工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海岸新区董家口港区港润大道**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拟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土建工程上部结构施工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3687637526 联系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工程地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
2、施工范围
①中控室、办公楼、空压机房及换热间、门卫室单体基础、主体、砌筑、装饰装修,及室外地面;②变电所单体基础、主体、砌筑、装饰装修及室外地面,应急物资库、泵房、水罐、火炬单体基础施工及室外地面;③管廊带基础、室外道路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基础施工。
3、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区域场地整平、基槽开挖、垫层浇筑、模板支设、预埋件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水电暖安装、装饰装修、配合第三方检测、临时道路维护、试验等,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内容而需要的其他工作内容。上述土方外运运距为3公里(含)。上述施工内容详见图纸要求。
4、投标人必须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青岛市标准化工地要求,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所需各类安全、技术、资料等管理人员。
5、质量要求:按照图纸及现行国家建设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各标段暂定工期均为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同时投标人需保证按照其投标文件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在收到招标人正式进场指令之日起3日内(含)全部进场到位并调试完毕。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上述施工范围中的①部分;
标段二:上述施工范围中的②部分;
标段三:上述施工范围中的③部分;
具体标段划分可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要求
标段一、二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无业内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3、人员要求
(1)各标段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B证。
(2)技术负责人***
(3)各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招标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设备管理员;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特种作业人员需配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人员作业证。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参与开标时,需在标书中提供以下相关证件以供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章和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工程师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缺失,招标人有权视为资格或业绩无效,作废标处理。如现场查验(或通过互联网、建设单位、质监部门查询)发现资格属伪造,作废标处理。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五、安全及环保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所承担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符合山东港湾建设集团、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安全及环保规定。
值疫情防控期间,要求中标人尽可能使用青岛市本地劳务人员。在招标人下达中标通知3日内组织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并严格按照省、市及招标人相关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如不能在3日内进场展开施工,招标人有权更换分包施工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在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七、其他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拟投标项目经理可持身份证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11月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一楼开标室(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开标时间及地点:与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