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
关于“医院绩效综合考核方案询价”项目 |
询价邀请函 |
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采购(医院绩效综合考核方案询价项目)商家遴选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2020-10-29-02 |
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绩效综合考核方案询价项目)商家遴选 |
3.采购人: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
1、公告方式:本次邀请采用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及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布。 |
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
三、报名条件 |
(一)对竞标公司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2、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独立经营范围和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 |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6、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违规作假行为,采购方有权放弃中标结果。 |
7、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中负责维护、维修、保养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验、资质和能力。 |
(2)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四、服务质量 |
服务质量的反馈与考评按照大邑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参加投标的各类供应商在投标时声明并承诺无条件遵守。 |
五、交货 |
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送货清单要求按时将货物送达清单上指定的使用科室(部门),安装完毕后由使用科室(部门)和职能部门签收确认。 |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送货并安装。 |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
六、商品质量 |
1、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响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
2、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
七、售后服务 |
产品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人为破坏除外),负责免费维护,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八、预审材料及要求 |
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 |
2、应在询价邀请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30-12:00,13:30-17:00到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
3、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招标管理办公室不受理其响应。 |
九、询价文件获取 |
资格预审合格者,从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制;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予投标。 |
十、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
1、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询价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
2、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3、询价文件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大邑县安仁镇吉祥街2号(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获取。 |
十一、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杨骥 联系电话*** |
地址:*** |
*** |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