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浦东新区公交站牌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浦东新区公交站牌制作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0-136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146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涉及新辟、调整线路70条,站牌8100块(含调整通告牌、到站时刻牌调整);其他要素调整线路20条,站牌信息粘贴20条。其中:南片区域公交站牌制作数量:4050块,站牌信息粘贴10条线路 。北片区域公交站牌制作数量:4050块,站牌信息粘贴10条线路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分别为:包件一:2020年浦东新区南片区域公交站牌制作包件二:2020年浦东新区北片区域公交站牌制作★★★特别注意:各包件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只可参与其中一个包件,供应商中标包个数为1个。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220000.00元(国库资金:12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1220000.00元(其中:包件一:610000.00元、包件二:61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上传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0月29日17:00:00至2020年11月5日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资格材料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由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且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响应,逾期不予办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09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28号6号楼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28号6号楼4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密封的磋商纸质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磋商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根据沪财采【2015】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运行的通知》该项目所有关于投标、签到、解密、唱标、报价等行为,均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进行操作。如投标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操作超时,网络延迟,页面显示出错等非招标代理单位因素而造成无法投标的情况出现,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129 |
邮编: |
200124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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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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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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