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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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6 |
地 区: | 都江堰 |
内 容: | 根据《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号)文件精神,****司法局将开展****年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招选比选工作,热忱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司法局** |
根据《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15〕57号)文件精神,都江堰市司法局将开展2020年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招选比选工作,热忱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司法局2020年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内容和数量。拟采购都江堰市司法局2020年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预估采购数量为1家,按比选文件中明确的评审标准预计选取综合排名居第一的供应商。
(三)服务内容。1.对全市每季度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2.对全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中需进行心理干预或个案咨询的人员进行一对一心理干预或个案咨询;3.对需要心理干预的人员或个案咨询的按每人一至五次进行一对一心理干预或个案咨询;4.对全市所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5.每年对社区矫正对象至少进行四次集中心理辅导;6.每年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人员和对心理咨询有兴趣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小组形式进行专门培训;7.其他心理服务。服务年限为1年。
二、 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表格)
序号 |
项 目 |
合格条件 |
结论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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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的相应承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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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比选申请人的2018年以来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说明: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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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以《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的相应承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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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的相应承诺为准;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的相应承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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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以《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的相应承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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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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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3)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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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3)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注:响应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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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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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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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违法犯罪记录 |
提供无违法犯罪承诺或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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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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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各项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均为“合格”才能允许参加比选,如结论中有一项为“不合格”,则淘汰该供应商。 |
三、项目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3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都江堰市司法局办公室(206)报名。
(二)具体资料。报名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06日14时,将比选文件递交至都江堰市司法局3楼(306)会议室。
(二)结果宣布时间。11月6日当天将在比选结束后即刻公布中标结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都江堰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