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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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9 |
地 区: | 湖州市 |
内 容: | 沪苏湖铁**浔站交通枢纽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监理项目 本招标项目沪苏湖铁**浔站交通枢纽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浔发改投资[****] **号批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浔区交通局,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 |
关键词: | 监理 铁路 路 |
本招标项目 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浔发改投资[2020] 59号批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JSG(J)2020-194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0.35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与铁路交叉1.29万平方米),其中广场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公交、出租车场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址:***
招标范围:整个施工阶段(包括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基坑围护、建筑亮化、消防、室内装修、智能化、市政景观综合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涉及本工程的所有施工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服务期: 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投资额: 建安工程费用投资估算约23500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
本项目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由各投标人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地 址: 湖州市南浔金融中心19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572-29099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8. 软件技术支持电 话:***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
联系人:徐振峰(国泰新点)电话 :***
9.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附件:
(终稿)招标文件-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