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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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5 |
地 区: | 成都市 |
一、比选组织信息
1.比选单位:成都铁路成都东车辆段整备队
2.比选地址:***
3.联系人:曹江 电话:***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
成都铁路成都东车辆段整备队2台电瓶车2台喷涂机处置
2.项目实施依据
《成都北车辆段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及附件2《成都北车辆段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事项清单》第二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之第6条“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成都北车辆段党政联系会议决定为依据
3.处置资金按要求入帐
4. 处置地点成都北车辆段内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资格。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15:00(北京时间)前密封文件送至成都铁路成都东车辆段整备队
五、比选要求
1.比选文件组成
⑴比选报名表
⑵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⑶比选报价表
⑷资格审查资料
2.比选文件装订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正本与副本均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且需加盖骑缝章。正副本装在同一文件袋内,文件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和比选申请人名称。
3.比选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递交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资料。
六、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比选申请报价法。参选企业必须通过形式审查、响应性审查和资格审查,且对处置设备比选申请报价进行承诺。比选委员会根据参选单位的承诺书进行评选。若参选单位对处置设备进行了承诺,且均通过形式审查、响应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则根据参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报价确定最高价中选,经评审的比选申请报价相等时,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七、合同的签订
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