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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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2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自来水公司拟公开选择**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 *.项目地点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水厂 泵 |
潼南区城北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拟公开选择城北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城北水厂一期(凉风垭泵站及管网)新增配电工程。
2.项目地点:潼南区
3.项目概况:对凉风垭泵站新装高压开关柜、干式变压器、线路等工作。
4.总投资额:项目计划总投资946540.54元。
二、代理范围
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制定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潼发改〔2020〕40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
四、参与公开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已在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库备案。
五、参与公开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公开选择申请书》,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且格式不作调整。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以备现场身份核查。
3.以上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10 月29 日18:00 时起至2020年 11 月 1 日18:00 时止。
2、方式:区内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的代理机构可以报名,报名资料以发送电子文档方式送达业主,请各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其他时段发送资料无效。电子文档需为原件的扫描件,扫描成一个文件名,扫描格式为.pdf,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36534978@qq.com发送文件名称统一为:入库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抽签原则:
1.1由招标人与监督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抽签资格。
1.2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代理机构,为减少人员接触,业主及监督单位各一名人员到现场,允许不超过3名代理机构代表到场监督选取过程(按自愿原则)。对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各类人员实施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严格的疫情排查措施,且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各类人员需提供承诺书及健康证明,详见附件。
1.3所有招标代理机构以递交申请材料报名序号作为抽签的号码。
2.抽签说明:招标人和所有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均只能抽取一次。
3.所有招标代理机构以递交申请材料报名签到序号作为抽签的号码,由业主现场抽取,且只能抽取一次。一个项目一次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
4.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产生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一位中标人。
5.若只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该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候选人;
6.若公告结束,无代理机构报名,则由招标人从名录库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八、公开选择工作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委托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因自身原因以及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或逾期不签订代理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在潼两年代理业务。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非自身原因导致重新招标的,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若因该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招标失败的,将暂停在潼两年代理业务。
3.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的,不予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暂停在潼两年代理业务。
4.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公开招标前一天提交招标人员社保证明供业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开展招标活动。监督部门将对业主审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九、公告时间
时间:2020年 10 月 29 日起至2020年11 月 1日止。
十、抽取时间和地点
抽取时间:2020年11 月2 日 15 时。抽取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附件1: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附件2: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承诺书
附件3:监督人员承诺书
招标人(公章):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
2020年 10 月 29 日
附件1
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的开标(拍卖)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拍卖)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竞买)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2.参加投标(竞买)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投标(竞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竞买)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竞买)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开标(竞买)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
承诺人(公章):
2020年8月 日
附件2
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组织 项目的招标代理抽取。本单位承诺在开标(拍卖)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 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2. 2.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 3.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拍卖)前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拍卖)区域,配合中心做好开标场地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监督人员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1.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湖北返渝或市外返渝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在项目交易当日提前到达交易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交易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