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数量: 若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2家,则采购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省级国土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估价专业机构。 2.非重庆企业中标后需要提供入渝备案证原件以及在渝办公场所证明原件。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证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